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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担保问题2008年3月底,朋友和她的丈夫因做生意需要贷款

2008-07-21 13:39:44f***
2008年3月底,朋友和她的丈夫因做生意需要贷款,银行贷款一时办不出来,她想让我们给她作担保,先借别人的钱,等银行贷款办下来后还上,并承诺不会让我们承担责任.有她的承诺了,我和一个同事就答应了为她担保.她丈夫是借款人,她还有我和我同事算三个担保人,还有一个法律事务所的人(好像是他们双方的联系人介绍人吧),去了出借人家里,写了借条,借条上写了借到五万块钱,然后是我们三个人签了字并按了手印,留下了各自的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未注明是担保人,也未约定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借条上写着4月1日还款,否则按每天500元支付利息.借条只有出借人手里一份.到期后,他们也未能还上借款,对方一直向他们催讨,有时他们电话关机联系不上,对方以及那个法律事务所的人也找我和我同事,给我们打电话,说要找我们的事,要找到单位来,也到单位找过一次.我们一直催着让她还钱,现在她只还了5000元.现在法律事务所的那个人催得越来越紧,说要起诉我们,要封我们的工资. 请问明白人,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我们的责任和权利都有哪些?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从借款的借条,程序,等各方面有没有对我们有利的地方,能否免除担保责任呢?民间借贷担保问题2008年3月底,朋友和她的丈夫因做生意需要贷款,银行贷款一时办不出来,她想让我们给她作担保,先借别人的钱,等银行贷款办下来后还上,并承诺不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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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资国银国际投资公司真相 一、基本情况 自然人股东姓名:张瑞林、霍丽华、王夏、张鲁滨、李非等。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安华大厦15层12号 经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大街1号信义大厦3层 实际负责人:张鲁滨,北京人,50岁。
       二、真相 张鲁滨其人 张某前北京诺提亚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做的是“恐龙蛋”生意,在北京金融/投资领域无半点资源和建树。后经人介绍认识某担保公司老板,便摇身一变做起担保生意。但由于其在担保领域既没有银行资源也没有客户资源,以致在该担保公司任职期间未做成一笔担保生意,即便是“居间”业务也未有其他担保公司和银行与其合作。
       张某在某担保公司毫无建树,但其通过该担保公司认识一些“圈内人士”,后通过变换股东入主了“中资国银”,该公司是一壳公司,所有员工仍是张的原班人马,做起“拼缝”生意。 张某在原担保公司时毫无诚信可言,既不懂担保业务,也不懂人情世故。
      其接手担保公司后信誓旦旦宣称的资源几乎全部来自于网络,在北京担保行业内更无人知晓张某为何人?其现在又入主的“中资国银”,原班人马换块牌子继续PR。 三、张某曾拖欠员工工资和社保 张某因拖欠员工工资和社保在朝阳社保也被列入黑名单,想应聘该公司的人一定要擦亮眼睛,做好防备! ================================================================ 注册号:110000000733095 企业类型:内资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自然人股东姓名: 张瑞林 霍丽华 王夏 张鲁滨 李非 庞礴 黄明年 赵晨 法人股东:无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安华大厦15层12号 经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大街1号信义大厦3层 总经理:张鲁滨 北京人 50岁 据查张鲁滨为前北京诺提亚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做“恐龙蛋”生意,在金融/投资领域却无资源。
      后张某开始担任某担保公司(据查该担保公司为壳公司)总经理 ,全权负责(承包)该公司对内对外的一切事务。但由于张某在当地金融领域无银行和企业资源,并且其接手担保公司前宣称所拥有的资源竟全部来自互联网,致使张某承包该公司半年多内未做成一笔生意,居间业务也未有其他担保公司和银行愿与其合作。
       据说张某在担保公司时并无建树,后张某通过变换股东方式入驻了[中资国银](据查该公司也是一壳公司)。该公司基本信息如上述,并且所有员工仍为原班人马,资源仍为上述来源。 据查张某全权负责担保公司时因生意欠佳曾拖欠员工工资和社保,并被当地社保稽查大队列入欠缴企业黑名单! ================================================================== 《墙头变换大王旗》 听说张鲁滨同学今年又跑到一家“中XXXX”公司做起了一把手。
       张同学最早开了个什么食品公司,卖的是面包片之类的食品吧。后来摇身一变担任了一家“国”字头公司的总经理 。张同学在金融、投资领域没有人脉可寻,也没什么银行和企业资源。张同学从食品行业闯进了金融领域,确实是一次不小的“飞跃”。我们公司经人介绍同他合作了很长时间,去年初许诺一个月就可找来的资金,到了今年还没见着,我们算是上了贼船了。
      听说张同学在该公司确实没做成什么生意,就连"拼缝业务"也没有成一笔! 如果张同学拖欠过员工工资和社保费是事实的话,那可太缺德了阿!生意不好贷款也得发工资啊!要不就趁早解散。李嘉诚先生说:做生意前要先学会做事,做事前要先学会做人,他做生意始终遵循着“做人、做事、做生意”的道理。
       后来听说张同学离开了那家公司,又跑到一家”中”字头公司,人还是那些人,作的事也还是那些事。 先是“国”字头,然后是“中”字头,接着是不是要“子弹头”?做人要厚道,不能钻法律空子,做砸了就跑,游戏圈子就这么大,除非跑进庙里做和尚,否则该还的永远欠不了。
      真所谓“墙头变换大王旗,腹内原来是草莽”阿! 不过还是要给张同学改错自新机会,有错就改,改了就是好同学。 。
    2008-07-27 12: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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