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予批捕怎么办?
2018-03-16 16:32:49转***
检察院不予批捕怎么办?检察院不予批捕怎么办?: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最佳回答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因此,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但公安机关仍可依法采取其他相应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不当或有错误,可以要求检察院复议,或按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而作为受害人,法律没有明确赋予你在这一环节的具体权利,只能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反映个人意见,了解不批准逮捕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 按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案件规定》中第五条: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一)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捕决定的申诉;(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的申诉;(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它处理决定的申诉;(五)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正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的申诉。
按照此规定,由本院做出的不逮捕决定,若受害人不服,可到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进行申诉。但往往是,受害人有时对不逮捕这一决定难以得知,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此规定,只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而已,对受害人告知不告知,征求不征求受害人意见,做不做受害人工作目前没有具体规定。
2018-03-16 16:38:49
很赞哦! (49)
相关文章
-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怎么办?
-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什么?
- 检察院不批捕多久结案?
- 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 检察院批捕后多久到法院呢?检察院批捕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 检察院不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 检察院不批捕还会被起诉吗?
- 检察院不予批捕是否需要走法律程序
- 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我感到极为不公平,应该到那个部门投诉
- 检察院以不构成犯罪不予批捕,公安机关多久放人
- 故意伤害,已和解,检察院不予批捕后取保候审,若检察院已两次退�
- 预审如果给出不予批捕的意见,法制处还需要上交至检察院吗?可以由法制处放人么?
- 检察院批捕科科长有啥权利
- 检察院不批捕后的程序怎么样?
-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怎么办?
- 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 刑拘后检察院不批捕怎么办?
- 检察院不予批捕怎么办?
- 批捕程序中建议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 在押嫌疑人检察院不予批捕,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看守所才会放人?
- 长宁区检察院批捕科科长是谁
- 检察院不予批捕是什么意思?或者说检查院还会在起诉吗?
- 安徽省检察院 批捕科科长是谁啊
- 检察院批捕时间是多久
- 检察院不予批捕退回海关重新补充证据还能被捕吗
- 盗窃罪检察院不予批捕还需要走法院程序么?请详细一些。
- 刑事拘留经检察院批捕后该怎么办
- 检察院不批捕就不是刑事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