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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案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2024-08-21 15:01:37赵***
涉外离婚案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原告:1、身份证明;2、结婚证;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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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告: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被告: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答辩状;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4-08-21 15: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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