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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要紧吗(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另一家公司上班)

2024-06-10 03:00:55王***
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要紧吗(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另一家公司上班):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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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能和分公司签订吗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

    即,判断分公司是否有用工权,主要看其是否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而只有用工权,才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的经济补偿金会计处理规定有什么?

    如果离职员工跟企业发生了劳动仲裁,企业最终根据仲裁结果给员工支付了相关费用,在会计处理时应根据具体类别进行分门别类进行。

    企业在不改变企业组织形式或者未实施企业清算的条件下改革用工制度,因解除或变更劳动关系等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计入发生当期管理费用,不应进行追溯调整。即此时应计入“管理费用”,贷记“现金”或“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但不应通过“应付工资”核算。

    仲裁申请程序: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劳动仲裁经济补偿是多少?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是否申请劳动仲裁并无直接关系,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工龄和被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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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10 03: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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