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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哪些情况呢?

2018-03-11 18:37:49你***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哪些情况呢?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哪些情况呢?:一、20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二、1个月,1.5个月: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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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20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二、1个月,1。5个月: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 2、被告人被羁押的; 3、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 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
       三、3个月或3。5个月,即在第二种情况的基础上延长2个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四、4个月或4。5个月:即在第三种情况的基础上再延长1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五、5个月或者5。5个月:即在第四种情况的基础上再延长1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六、9个月:即:6+3=9个月6个月,延长3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2018-03-11 19: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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