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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银行的钱还不了怎么办?我在银行贷款20万元生产脱水蔬菜,当时有

2009-04-30 17:23:04战***
我在银行贷款20万元生产脱水蔬菜,当时有担保公司担保。可在去年碰到行业风险,全军覆没。现在银行已起诉交到法院,担保公司的第一被告。银行强调我必须还钱,事实是我确实还不了。请问我要承担什么责任?我该怎么正确处理?当初贷款时还有两位村民为我担保,请问他们要承担什么责任?欠银行的钱还不了怎么办?我在银行贷款20万元生产脱水蔬菜,当时有担保公司担保。可在去年碰到行业风险,全军覆没。现在银行已起诉交到法院,担保公司的第一被告。银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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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债还款,这是义务,暂还不清,可分期分批还款。
    2009-05-03 08:48:57
  • 同意北方狼的意见。但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不是还不了,情况特殊,不要伤失个人信誉度。
    2009-04-30 23:31:40
  • 如果确实你无力偿还,银行拿你没有太多的办法。你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家庭的生活资料一般也不会被执行,包括住房,如果只有一套、面积也不是特别超大,属于居住必须,法院从人道主义出发也不会把你们清地出门的。最多,法院会传唤你到执行局,“逼”你交钱,你不给,找你个茬子拘留你半个月。除此之外,法院还真拿你没有办法。 只是担保公司和担保人受牵连了,只要有钱,法院就同样会执行他们。当然,他们在被执行后,可以向你主张追偿权。但你若无力偿付,他们还是没有办法。 如果你若征求我的意见你应该如何处理此事,我的看法是:尽量体现诚意妥善解决,如果银行不愿让步,而你也确实无力承担,那你也只好坦然面对、听天由命了。
    2009-04-30 17:53:35
  •   你的义务当然是还钱了! 首先一点,你和保证公司是一定签定了保证合同的,按照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要看你们合同中约定的是上面哪种,如果是第一种,担保公司必须为你偿还债务,“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按照这个规定,只有在法院对你的财产进行执行后,才会替你偿还债务。 如果是第二种,则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如果你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这个事情你已经躲不开了,除非担保合同上约定的是担保公司担负全部债务,否则法院不会听你说你没钱,就不执行你的财产的,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做好还钱的准备 另外那两个村民,他们作为担保人,也应该和你签定合同,具体规定同上面的担保公司,如果你们没有书面协议,除非你能证明他们的担保人资格,否则他们只要不愿意替你还钱,你就不能让他们还钱。
    2009-04-30 17:51:38
  • 既然已经起诉到法院, 法院会判你与担保公司共同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的。 从银行以担保公司的第一被告看,银行意在让担保公司承担偿还责任。 但担保公司在替你承担了偿还责任后,是可以向你追偿的。即担保公司会在被法院执行后另行起诉你的。不过,如果你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担保公司胜诉后,暂时也执行不了你,他们只能是向法院申请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你有了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你说的“两位村民为我担保”,如果是直接向银行担保的,则也应列为本次银行起诉担保公司和你的诉讼的被告:如果他们是向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则应该是日后担保公司起诉你时的被告,即,你没有偿还能力时,由他们承担偿还责任,他们替你偿还后,也是有权向你追偿的……
    2009-04-30 17: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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