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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伤精神抚慰金如何赔偿?

2024-06-10 09:00:48王***
黑龙江省工伤精神抚慰金如何赔偿?:黑龙江省工伤精神抚慰金应当是根据实际的后果严重程度来进行赔偿,比如说造成死亡的情况之下,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至于精神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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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省工伤精神抚慰金应当是根据实际的后果严重程度来进行赔偿,比如说造成死亡的情况之下,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至于精神方面的赔偿金的话,应当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还有就是所导致的精神损害后果来进行不同的赔偿。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黑龙江省工伤精神抚慰金怎么赔偿?2、员工工伤死亡家属怎么赔偿?

    黑龙江省工伤精神抚慰金怎么赔偿?

    黑龙江省工伤精神抚慰金应当是根据实际的后果严重程度来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地法院在审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遇到了一定的困扰。针对此种情况,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员工工伤死亡家属怎么赔偿?

    员工工伤死亡家属应当是从工伤保险基金当中赔偿相关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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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10 09: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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