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关于赡养老人方面的问题,熟悉婚姻法的律师请进谢谢了首先谢谢大家

2010-03-02 22:25:11混***
首先谢谢大家花费宝贵时间看我的问题。 我和我女友是07年认识的,认识之前她的父母亲就已经离过婚了,他父亲是个无赖,以前经常打骂他们母女,后来女友判给了她母亲(她母亲还是个残疾人)。09年我们结婚了,这个时候他父亲找到我女友(现在也就是我妻子了),说自己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地方住,(实际上他每月可以领到接近700元低保,自己名下还有住房一套供出租。要求女儿赡养他。我们现在住在一套房子是婚前我家人买给我的,是我们的名字,还有套未交房的商品房(正在按揭贷款),因为这套房子以后是我带她母女一起住的,根本不可能和他爸住在一起的,现在他父亲很有可能会到法院起诉她女儿,请问律师和朋友们,我们怎么做才能减少损失(赡养费用是少不了的,这个我知道),我的这个婚前财产房子是否和他父亲一点关系都没有呢?还有那个未交房的商品房法院会不会判我们有房子就需要一定和他父亲住在一起的呢?我们名下的存款什么的是不是要迅速转移的呢?好在法庭上站到先机呢?关于赡养老人方面的问题,熟悉婚姻法的律师请进谢谢了。首先谢谢大家花费宝贵时间看我的问题。我和我女友是07年认识的,认识之前她的父母亲就已经离过婚了,他父亲是个无?

最佳回答

  • 你多虑了。 虽然你妻子在其父母离婚后被判给了母亲,但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的规定,她仍然负有赡养其父亲的义务。 其父亲每月近700元的低保虽然难以保证其衣食无忧,但粗茶淡饭足矣,更何况还有住房一套供出租呢?!这种情况下,即使她父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你女友支付赡养费,法院的判决也将根据其父亲的实际情况作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判决你妻子支付相应的赡养费,应该不会判决你妻子的父亲吃着低保,收着租子,而恬不知耻的住在你们家,因为毕竟现在的住房,以及那个未交房的商品房都与你妻子的父亲无关。
    2010-03-03 00:34:15
  • ··不需要多说什么。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 赡养,要根据被赡养人的具体情况,即没有生活能力、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经济能力。 赡养原则:精神上的安慰、生活上的照顾、经济上的扶助。被赡养人需要赡养,赡养义务人有能力、有条件赡养。 如果需要赡养,子女就应当赡养,如果没有上面的困难,起码就不需要物质方面的赡养。子女如果没有条件,甚至条件比父母还差,就不能赡养,父母也不能强求。 如果不需要具体赡养,父母即便是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反之,如果需要赡养, 父母会胜诉。
    2010-03-03 09:12:42
  • 很赞哦!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