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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都记载哪些事项

2024-06-07 06:00:05每***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都记载哪些事项:一,编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需要写明以下内容:1、公司名称和住所;2、经营范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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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编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经营范围;

    3、设立方式;

    4、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股权等内容;

    6、利润分配办法;

    7、解散事由;

    8、清算方法等内容;

    9、发起人签字,并确认时间。

    二,所谓股份有限公司

    这里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024-06-07 06: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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