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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地税税种的公司办理了国税税务登记证可以在地税报所得税和印花税?

2012-10-15 21:44:50d***
只有地税税种的公司办理了国税税务登记证可以在地税报所得税和印花税吗?只交营业税及附加税的公司办理了国税税务登记证,可以撤消国税的税务登记证吗?如果不能撤消交所得税和印花税可以在地税交吗?只有地税税种的公司办理了国税税务登记证可以在地税报所得税和印花税吗?只交营业税及附加税的公司办理了国税税务登记证,可以撤消国税的税务登记证吗?如果不能撤消交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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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印花税属于地税征收的税种,不管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还是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印花税都是在地税申报缴纳的。 二、怎么区分企业所得税是在地税局申报,还是在国税局申报。 国税发[2008]120号规定:  (一)基本规定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
      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同时,2009年起下列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实行以下规定: 1、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   2、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1、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   2、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3、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4、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5、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及有关规定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成立的企业。   (三)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本着保证税收收入不流失和不给纳税人增加额外负担的原则,确保征管范围调整方案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总之,除了所得税外,凡是属于地税的税种,都要向地税申报缴纳;凡是属于国税征收的税种,都要向国税申报缴纳。因此,你不用撤消国税的税务登记证。
    2012-10-16 09: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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