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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的终止和撤销有什么不同?

2024-06-13 18:00:57赵***
监护人的终止和撤销有什么不同?:监护人的终止和撤销有什么不同?监护人的终止和撤销有什么不同?监护人的撤销是指当事人对监护人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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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护人的终止和撤销有什么不同?
    监护人的终止和撤销有什么不同?监护人的撤销是指当事人对监护人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监护人,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失。与监护人解除相比,两者存在如下区别:1、从发生原因来看,监护人撤销原因主要包括两类,即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而实际上,欺诈、胁迫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均应属于可撤销监护人的范围。一般来说,可撤销原因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但监护人解除的原因可以由法律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或协商同意。监护人撤销的原因在监护人成立时即已存在;而监护人解除的原因大都发生在监护人成立以后。2、从适用范围上看,监护人的解除主要适用于监护人关系;而监护人的撤销不仅可以适用于监护人,对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不管其是否已成立为监护人,均可予以撤销。3、从监护人关系的消灭来看,监护人的撤销必须由撤销权人提出,由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而监护人的解除则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或一方行使解除权而达到目的,不必经过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决。4、从发生效力来看,监护人的撤销要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若有监护人解除虽原则上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但对于某些特殊监护人,当事人若有特别约定,则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所谓监护人的解除,是指监护人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监护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监护人的终止,是指监护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监护人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1)二者的效力不同。监护人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监护人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监护人的终止只是使监护人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监护人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监护人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监护人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监护人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监护人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监护人解除的适用范围广。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2024-06-13 18: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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