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开会为什么要和券商合盖一床被?中信证券申购新股中签明细中工
2006-09-06 00:26:59股***
中信证券申购新股中签明细
中工国际 95万股
世博股份 118万股
粤水电 217万股
瑞泰科技 30万股
宏润建设 55万股
横店东磁 132万股
东华合创 43万股
得润电子 18万股
远光软件 43万股
天源科技 53万股
云南盐化 91万股
注:该券商每次申购新股都动用30亿至50亿的资金。
如果机构都这样去申购新股,那新股还没上市就已
经被各大金融机构所垄断。所以,我认为新制定的新
股发行方案严重的损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希
望次问题能够引起证监会管理层的重视。并及时的修
改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新股发行方案。还广大
中小投资者一个公道。
证监会开会为什么要和券商合盖一床被?中信证券申购新股中签明细中工国际95万股世博股份118万股粤水电217万股瑞泰科技30万股宏润建设55万股横店东磁132万股?
最佳回答
2006-09-10 20:34:07
2006-09-10 10:36:50
2006-09-09 16:24:23
如果券商还想多申购新股,那就使用它们的资金帐户下挂。每个券商的资金帐户下面都有几千的下挂帐户。而向大户和中户,它们过去为了多申购新股,也都有资金下挂帐户。其实,过去的新股申购办法是很公平的。按照过去新股的申购方案,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收益率都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左右。
而券商由于资金多,所以,他们申购新股的年收益率都在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左右。 二、后来管理层又将资金申购新股改为股票市值配售,也就是根据每个人的资金帐户的股票市值进行配售新股。但股民和券商申购新股的申购上限和以前是一样的。其实过去股民和券商申购新股的方式是很公平的。
也是大家认可的。 三、可是今年以来,这证监会管理层也不知是怎么了。将过去申购新股的方案给废除了。将过去券商每个资金帐户只可以申购 2万股---5万股的资金申购上限一下子提高到 9 亿股。我的天啊,这那里是让券商申购新股,这简直就是管理层变相给券商和其它金融机构送红包。
我不明白,这管理层到底是怎么了,难道是腐败了。你们管理层做出这样的决定,有没有考虑到会严重的损害到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如果你们可以这样做,那还要证券法干什么 ?那还要“证券法”的“三公原则”干什么 ?你们口口声声的说要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但是,你们又处处的为各大券商抄做股票和权证上提供特权,我到想问一问,难道你们真的是腐败了。
根据管理层新制定的新股发行方案,券商和其它金融机构就可以在新股发行的过程中垄断和控盘每一只新股。在这样的新股申购方案下,广大的中小投资者是很难在申购新股时中签的。如果你们在新制定的新股申购的方案中没有阴谋,那就请你们管理层及时的公布每次申购新股时,券商和股民的中签比例,到那时股民就会发现,券商和其它金融机构申购新股的中签比例在百分之八十左右,而那七千万股民申购新股的中签比例才百分之十几。
所以,我希望管理层尽快的修改这新制定的新股发行方案,废除这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新股发行方案,还广大的中小投资者一个公道。 。
2006-09-08 17:26:49
2006-09-08 16:40:58
股民和券商在申购新股时的概率是一样的。正因为如此,过去新股的抄做也是非常公平合理的。在那时候新股的抄做中也出现过百元的股票,比如:用友股份、紫光股份。但那不是券商的恶意抄做,也不是庄家的操纵市场行为。更有今天的茅台股份也是百元的股票。比如过去发行5000万流通盘的股票,股民和券商在用现金申购新股时每个帐户的上限都是5万股,而券商要想多中签就会开立多个帐户或在它们的每个帐户中设立多个下挂帐户。
但即使这样,券商和股民也是公平的,中签的概率也是均等的。那时的股民申购新股的年收益率都在百分之二十左右。而券商申购新股的年收益率都在百分之四十左右。即使这样,我们也感觉这很公平。 而如今管理层突然决定:券商和其它金融机构在对每只新股的询价时就可以得到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而且这还不算。
券商和其它的金融机构在对每只新发行的股票进行现金申购时每个资金帐户:上海可以申购 9999万股;而深圳可以申购 9亿股。这其实就是宣布券商和其它的金融机构可以在申购新股时不设上限。按照管理层新制定的新股申购办法,券商和其它的金融机构就可以在申购新股时垄断每一只新发行的股票。
这就是造成中工国际一上市就被那些券商进行恶意抄做的主要原因。因为在申购中工国际时就有几家券商一下子就动用了近百亿的资金对它进行现金申购,其中有一家券商一下子就在申购时中签了95万股。又因为它们中签的新股可以在新股上市的当天卖出,所以才会造成中工国际的恶意抄做。
这新制定的新股发行方案让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即不容易在新股的申购时中签,而且如果想买刚刚上市的新股,还会被券商的恶意抄做中深度的套牢。为什么说新制定的新股发行方案对广大的中小投资者不公平呢 ?因为券商和其它金融机构在申购新股时可以不设上限,其实这就是包号申购。
所谓包号申购就是不论这只新股的中签率有多低,所有的中签号都是在券商的掌握之中。这就好比买体育彩票。你明知道1000万个彩票号里准有一注500万,如果你买1000万个连号的体育彩票,那你就百分之百的能中500万。但是如果你为了中这500万却要投入2000万去买这1000个连号的体育彩票,显然是要亏本的。
而券商和那些金融机构在用它们的大资金申购新股时却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因为没有中签,资金就会自动返还到自己的资金帐户。但是这对于广大的中小投资者简直就是一种嘲弄的行为。这是严重侵犯了广大的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而且也严重违反了证券法的“三公”的原则,同时更是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刚刚颁布的反垄断法。
希望此问题能够引起证监会管理层的重视,并希望管理层尽快的修改新股发行中出现的对广大的中小投资者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现象。还广大的中小投资者一个公道。 。
2006-09-08 15:30:54
2006-09-08 10: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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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6 03:28:04
在广大的股民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股民们都说:你们上交所为券商在股票的抄做上提供银行贷款、资金拆借、股票抵押、以及资金透支等等我们股民没有意见。但是上交所不能一次又一次的为券商在股票和权证的抄做上提供特权。不能为券商在股票和权证的抄做上搞垄断行为。
我认为:不论是抄股票还是抄权证,券商和股民都应该在同一起跑线上。上交所不应该在权证的抄做上和广大的股民玩文字游戏,把券商在权证的买空卖空行为变相的说成是创设和注销,券商对权证的创设和注销其实就是垄断行为。对股民是不公平的。券商在权证的抄做上已经狠狠的赚了一把,然后又对权证在高位或底部进行创设和注销。
从中获取巨大的差价。而留给那千千万万的股民的就是那巨大的风险了。为什么只许券商在权证的抄做上做买空卖空,如果那些券商想做买空卖空可以到期货市场去做吗。为什么要把权证市场搞的是乱七八糟呢。上交所还说什么对权证的创设和注销是为了抑制权证过度投机。
我到要问一问:到底是谁在搞投机呢?是那些券商。记得在1996年沪深股市当时只有6只可以抄做的权证,但是那时的权证抄做对广大的股民很公平。为什么在十年后的今天,为什么在成立了证券法之后,却让股民们感到今天的权证市场的抄做的背后是那么的黑暗呢?如果券商想抄做权证尽可以大胆的买入啊,为什么你们要先于股民一步对权证进行创设和注销呢?要知道,你们券商的先于股民的这一步,就可以让那千千万万的股民在倾刻之间倾家荡产,就可以将那千千万万的股民致于死地。
如果股民们都被你们券商害得是家破人亡,那我们这个社会还会安定吗?因此,建议证监会的管理层尽快的取消券商对权证的创设和注销的做法。还广大的股民一个公道。 还有第二个问题对股民也是很重要的。就是最近上交所决定取消股票市值配售,恢复现金申购,但是却将券商原来每个帐户只可以申购99万股提高到9999万股,比原来券商申购新股的办法一下子提高了100倍。
这就等于宣布券商在申购新股时可以不设上限。这样做的严重后果就是新股还没有上市就已经在券商的申购中被那些券商所垄断。这对广大的股民公平吗?这样一来,股民申购新股也就很难中签了。而那些券商却可以通过大资金对新股进行包号申购,而且是百分之百的中签。
我们就拿6月5号申购的中工国际进行举例说明:中工国际这只新股的流通盘为6000万,那些券商在对这只新股的询价过程中就已经拿走了这只新股的百分之二十的股份,然后又对这只新股的4800万股进行无上限的申购。这只新股的中签率为千分之 1。7 。也就说它们券商申购1000万股就可以中1。
7万股,那么申购一亿股就可以中17万股,申购十亿股就可以中170万股。那么现在全国拥有100亿的券商就有上百家。拥有50亿的券商更是不计其数。如果用这样的新股申购办法,我想那些券商今后就不用抄股票了。每年靠申购新股就可以赚几十亿元。这样做对我国的证券市场的发展是不利的,对广大的股票投资者是不公平的,这样的新股申购办法不仅仅是严重违反了证券法的“三公”原则,同时也严重的侵犯了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
2006年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反垄断法草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的常务会议上指出:反垄断法是保护股票市场公平竞争,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股票市场正常秩序的重要的法律制度。草案从实际出发,规定了禁止垄断行为,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对垄断行为的调查处理等。
从反垄断法草案我们可以看出:目前的新股申购办法不仅仅是违反了证券法的“三公”原则,损害了广大股民的权益,而且也违反了国务院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反垄断法。因此,希望证监会和全国人大尽快的对券商在申购新股和对权证的创设、注销的过程中的违反证券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行为,尽快的拿出处理意见,并希望进一步完善新股发行和申购办法。
我建议取消新股询价和现金申购,就向权证上市那样,先给新股设定一个上市的指导价,让新股直接上市,让市场来决定股票的价格。我认为这样一来,一是可以减少上市公司在发行新股时的费用;二是可以提高新股发行和上市的速度。三是对广大的股票投资者也比较公平,我们广大的股民不怕多发新股,我们怕就怕券商在申购新股时的垄断行为。
我们反对不公平的竞争,我们怕的是券商的欺诈行为。我们希望证券市场是一个透明的市场,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是一个可以和券商公平竞争的市场。 问题补充: 因此,希望管理层尽快的拿出合理的新股申购办法。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券商和其它金融机构只参加对新股的询价:而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只参加对新股的申购;而双方对新股的询价和申购的比例各占百分之五十比较公平。
同时还要对新股的申购上限恢复到以前的规定比较好。并且禁止券商和其它的金融机构使用帐户的下挂。我认为只有这样才会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发展。 新浪传言,管理层近期将恢复市值配售,券商和股民五五开进行申购新股,看 。
2006-09-06 00:49:58
因此,我希望在新股发行和上市的这个问题上应该来一个彻底的改革。也就是取消新股的询价和现金申购的制度。只给承销商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让新股直接上市。就象现在的权证上市那样。就给新股设一个上市的指导价。让市场来决定股票的价格。我认为这样一来,一是对上市公司比较有利;二是对股民也比较公平;三是避免了那些贪官挪用公款对新股进行申购的违法行为。
四是象现在那些券商在申购新股时每个帐户由原来只可以申购 5万 股一下子提高到 9亿股的做法,实际上就等于那些券商在申购新股时可以不设上限。这是严重违反证券法的“三公”原则,严重的侵犯了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希望此问题能够引起证监会管理层的重视。
还广大的股民一个公道。 一只股票的发行价应该由它的业绩、净资产、收益率来决定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由各大券商和金融机构互相抬高发行价格,你争我夺的来决定。而且这些券商还通过对新股的询价而拿走了这只股票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股份。然后,这些机构又在对新股的现金申购时又依靠它们大资金的优势对新股进行无上限的申购。
因而造成新股还没上市就已经被那些机构所垄断和瓜分了。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
2006-09-06 00:46:36
2006-09-06 00:41:04
2006-09-06 00: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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