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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6个月为什么要进行结案

2024-06-05 01:00:00B***
强制执行6个月为什么要进行结案:1、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但是,执结,并不是一定将被执行人的欠款全部执行到位。那些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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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但是,执结,并不是一定将被执行人的欠款全部执行到位。那些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形式结案。

    2、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3、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4、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刑事案件罚金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完毕,至迟不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

    刑事案件罚金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完毕,至迟不超过六个月。

    《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一)执行完毕;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终结执行;

    (四)销案;

    (五)不予执行;

    (六)驳回申请。


    2024-06-05 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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