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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计算时间的特殊规定有哪些的

2024-08-23 03:00:47画***
交通事故计算时间的特殊规定有哪些的:1、从事故发生日起算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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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从事故发生日起算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
    2、从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起算
    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30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求交通事故必须要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单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有时也会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当事人自收到该终结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也可以开始起算。
    3、从治疗终结之日起算
    实践中 法院一般会以伤残评定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之一。
    但是有些受害人有内固定手术,在伤残评定时尚未进行二次手术,诉讼时效又该如何确定?
    实务中还存在以二次手术终结时间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的情况。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是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及其家属都可以要求肇事方或者是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方进行赔偿,但是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事故极其严重的,人民法院就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判处其至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024-08-23 03: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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