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有哪些方面?

2018-07-19 16:58:06李***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有哪些方面?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有哪些方面?: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和接受继承相结合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

最佳回答

  •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和接受继承相结合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据 此,继承人接受继承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前提条件,只有继 承人接受继承,才依法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继承人放弃继 承的,则无须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2。限定继承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在其接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 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即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 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3。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不得取消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 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遗产份额,应为其保留遗产。这是我国养老育 幼、照顾病残者原则的体现。《继承法意见》第六十一条规定:“继 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 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按《继承法》第三十三条和《民 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清偿债务。
      
      ”4。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优先执行遗赠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 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从而确立了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 赠的原则,体现了对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在处理遗产时, 应首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只有在清偿债务之后,尚有剩余遗产 的,才能执行遗赠。
    2018-07-19 18:21:06
  • 很赞哦! (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