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实物证据,有哪些规定呢

2024-06-05 09:00:55有***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实物证据,有哪些规定呢: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明确调取的证据和提供时?

最佳回答

  •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明确调取的证据和提供时限。
    被调取单位及其经办人、持有证据的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拒绝盖章或者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
    必要时,应当采用录音录像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明确调取的证据和提供时限。被调取单位及其经办人、持有证据的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拒绝盖章或者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必要时,应当采用录音录像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


    2024-06-05 09:00:55
  • 很赞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