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分居离婚需要什么证明吗?
2024-06-22 16:00:01酒***
您好,分居离婚需要什么证明吗?:《婚姻法》第32条具体规定了离婚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种情形是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的,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最佳回答
《婚姻法》第32条具体规定了离婚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种情形是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的,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从前面的规定来看,这里的分居必须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引起的,不能是其他非相关的原因,否则分居就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那么,如何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一方居委开具的一方居住证明
2、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3、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4、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递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5、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6、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应准予离婚。
2024-06-22 16:00:01
很赞哦! (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