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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什么时候行使呢?

2018-03-11 13:57:36j***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什么时候行使呢?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什么时候行使呢?:我国的《婚姻法》未作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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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的《婚姻法》未作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2018-03-11 14: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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