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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女方带小孩子改嫁了,男方政府有权利罚款男方吗?2002

2008-03-23 22:01:47可***
2002年我和前女朋友在广东打工认识,我是湖南的,她是广东的,2006年我们生了一个女儿, -我们没有结婚- 2007年女方带女儿改嫁他人了,请问现在我所在家乡乡镇政府有没有权利要我交纳社会抚养费。如果要罚款该罚多少?8000块合理吗?未婚生育,女方带小孩子改嫁了,男方政府有权利罚款男方吗?2002年我和前女朋友在广东打工认识,我是湖南的,她是广东的,2006年我们生了一个女儿,-我们没有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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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这是个孩子的生父,你与女方的关系的改变不会改变你与孩子之间的父女关系,所以,当地政府仍然有权让你支付社会扶养费,但你在支付后,有权找孩子的母亲让她承担一半。 社会扶养费缴纳标准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的,与地方的经济状况有关,但8000元应该是一般水平,不算多。如果是在广东,这可能就是少了。 不过,既然孩子跟母亲走了,户口不是落地你这吧。那么,你们当地政府就不该找你要了。应该是在哪落户口,由哪个地方的管理部门收社会扶养费。
    2008-03-23 22:14:37
  • 没结婚又何来改嫁? 你是孩子的生父,有义务支付抚养费。 但跟湖南的镇政府有关系吗?小孩户口落在哪里?
    2008-03-23 22: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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