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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班,在回家的路上出车祸,老板有责任吗?

2018-06-05 02:09:06迩***
工地上班,在回家的路上出车祸,老板有责任吗?:必须有要钱?

最佳回答

  • 必须有要钱
    2018-06-05 04:36:20
  • 有,属于工伤
    2018-06-05 04:36:20
  • 这不是老板有责任,这属于工伤。
    2018-06-05 04:36:20
  • 有。看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2018-06-05 04:36:20
  •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此外,2014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对上述《条例》的“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情形,给予了进一步明确:即在上下班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内发生的上述伤害事故应认定为工伤。
      所谓上下班的“合理时间”是指可包含“早一点或晚一点”的时间;所谓的“合理路线内”(含顺路)是指从工作地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往返途中,及顺路进行的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如买菜等)。
    你只要符合上述规定,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应及时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你被认定为工伤后,单位有为你办理工伤保险并正常缴费的,工伤治疗及补偿费用多数由社保公司承担,单位仅承担少量费用;若单位没有为你办理工伤保险的,则全部工伤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2018-06-05 04: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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