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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对建筑工地有什儿规定

2024-08-28 17:00:54y***
《工伤保险条例》对建筑工地有什儿规定:《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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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建筑工地农民工与建筑公司之间属于劳动关系有明确的规定。
    明确劳动关系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职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建立。满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一)项规定,明确所受之伤属于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劳动者在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所在的建筑公司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没有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建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合上面所说的,最新工伤认定司法解释工地是怎么样的?这个最新的工伤认定也确实是对于受害者争取了很大的利益和权益,也让用人单位要给员工购买保险意识也提高了,所以受害方完全不用担心工伤赔偿的问题了,因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24-08-28 17: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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