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病假期间,企业不发工资也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办?我在一家国企

2006-08-20 15:25:15g***
我在一家国企工作,单位没有改制。 工龄3年半,加上病假休息的近半年一共4年。因为生病休息而被调离原来的工作岗位,现在属于无岗病假人员,每月由单位支付最低生活费。 请病假五个月后,单位说因为我的工龄短,不能继续享受病假的待遇。 但是单位没有提叫我做其他工作,也没有提解除劳动合同。 只是不发工资,保险有没有继续交也不告诉我。形成什么也不管,把我吊在那儿的局面。甚至没有人通知我不发工资的事情。 问题一:单位不提解除劳动合同的事,也不继续发病假工资。还信誓旦旦的说他们是照劳动法办事。故意拖延。 请问不发病假还不接触劳动关系,是不是劳动法规定的?我该怎么办? 问题二:单位今年建厂20周年,为了纪念,每个职工,包括已经退休的职工每人发了200元钱。而我属于病假中,未解除劳动合同。不但没有病假工资,连建厂20周年的200元也没有。请问我有资格得到这200元钱吗? 病假期间,企业不发工资也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办?我在一家国企工作,单位没有改制。工龄3年半,加上病假休息的近半年一共4年。因为生病休息而被调离原来的工作岗位?

最佳回答

  • 首先,你在病假前的工龄3年半,那么你能享受的病假时间是6个月.满六个月后,如果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话,企业应为你另行安排岗位,如果仍旧不能胜任,那么企业是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应该给予你4个月工资的补偿.如果企业没有和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他必须每个月给予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且给你交纳社会保险.所以你单位现在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要求仲裁,具体你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上海是12333免费电话也可以咨询. 其次,关于200元钱的问题.由于这个200元不是属于工资范畴,而且在你和单位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关于这200元钱的约定,所以单位不给你这200元并不违法.目前的各种劳动保障条例,法规甚至劳动法都只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工资,对于奖金.补贴或者津贴都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2006-08-20 15:54:17
  •   1、根据法律规定,你的医疗期应该是三个月,病假期享受六个月。满六个月后,如果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话,企业应为你另行安排岗位,如果仍旧不能胜任,那么企业是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如今企业没有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发给你工资,从法律角度说,企业这么做是不合法的。
      但是从另一角度来看,这样对你应该是有利的。因为企业如果现在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该是合理合法的,给你的条件也就是发给你相当于你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企业现在并没有和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与企业就仍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当发给你最低工资和缴纳社会资金,虽然企业现在没发你工资或没给你缴纳社会资金。
      但是根据你说的情况,劳动合同总有解除的一天,那时你再向企业提出这些要求,如果企业不同意,你可以提请仲裁,而且这些请求应该能取得仲裁委员会支付的,同时,你的经济补偿也不会少你的。 即使上面说的达不到,企业由于没有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给你造成损失的,你可以提出让企业赔偿,同时让企业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不论从哪方面说,企业现在这种做法对你都是有利的。 3、关于200元钱的事,企业有权作出决定,如果企业有内部规定的话,你可以按此规定向企业提出要求,企业应该按规定办事。 如果企业没有此项规定,要不要无所谓了。
    2006-08-21 09:59:44
  • 很赞哦! (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