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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2016-06-16 21:44:31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出台后,对外贸出口企业委托加工取得加工费(不按作价销售方式)专用发票,此发票注明的金额能否办理退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出台后,对外贸出口企业委托加工取得加工费(不按作价销售方式)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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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4条规定,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
    2016-06-16 22: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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