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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效婚姻?

2016-09-24 11:29:54何***
什么是无效婚姻?什么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尽管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 情形而导致婚姻虽经登记但仍然无效的状况。 法律规定有四种情形出现其婚姻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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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婚姻是指尽管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 情形而导致婚姻虽经登记但仍然无效的状况。 法律规定有四种情形出现其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 未到法定婚龄的。
       在这四种情形下,法律规定的主体有权申请法院宣告这桩婚姻无效。法 律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包括婚姻当事人,也就是 结婚的双方和利害关系人。 根据法律规定,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有: (一)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 亲属; (三)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 亲属; (四)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 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如果法律规定的无效 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如有的当事人已达到了法定婚龄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已经治愈等),人民法院便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无效婚姻关系当事 人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 院应当受理。
       在财产处理方面,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 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 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 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 宣告婚姻有效或无效的判决。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 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 不予准许。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 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2016-09-24 13: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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