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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和一般违法行为如何区分

2024-06-02 19:00:48最***
强迫交易罪和一般违法行为如何区分: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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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

    2、多次强迫交易的;

    3、社会影响恶劣的;

    4、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

    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

    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2024-06-02 19: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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