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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医保报销细则

2024-08-24 10:39:04陈***
成都市医保报销细则:一、报销条件: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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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报销条件:
    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二、办理材料: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
    1.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汇总名单;
    2.住院费用统筹支付结算表(医院须加盖公章);
    3.未联网的医院须开记帐专用表,联网的医院特殊情况须开记帐专用表;
    4.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2024-08-24 10: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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