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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具管辖权的情况有哪些?

2018-04-23 12:50:22b***
法院具管辖权的情况有哪些?法院具管辖权的情况有哪些?:法院具管辖权的情况 一、如构成劳动诉讼的诉因或引致诉讼开始的理由的事实,全部或部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或作出,即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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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具管辖权的情况 一、如构成劳动诉讼的诉因或引致诉讼开始的理由的事实,全部或部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或作出,即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提起有关劳动诉讼。 二、除上款规定的情况外,亦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提起以下诉讼: (一)以属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劳工作为被告的诉讼; (二)因在澳门注册的船舶或航空器的海员或机组人员在旅途中发生工作意外或患而引致的诉讼; (三)为自然人住所或法人住所在澳门的雇主实体提供劳务时因在外地发生工作意外而引致的诉讼; (四)因由自然人住所或法人住所在澳门的实体负责的工作意外或职业病而引致的诉讼; (五)以自然人住所或法人住所在澳门的社会保障机构或保险人作为被告的、因工作意外或职业病而引致的诉讼; (六)其它劳动诉讼,只要该诉讼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提起即无法实现有关权利,且拟提起的诉讼与澳门之间存在任何应予考虑的人或物的连结点。
       三、就排除澳门法律赋予或承认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的管辖权之协议或条款,不得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主张,但国际公约另定解决办法者除外。
    2018-04-23 14: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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