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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上市公司限售股收入是否要缴营业税?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现

2012-10-18 10:30:53火***
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现已解禁,出售收入是否要缴营业税?能否提供相关文件规定?出售上市公司限售股收入是否要缴营业税?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现已解禁,出售收入是否要缴营业税?能否提供相关文件规定?:《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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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实行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后,将买卖金融商品的征税范围,由原对金融机构征税扩大到对所有企业上述行为征收营业税。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财税[2009]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9]29号)等文件,对“原非金融企业买卖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非金融机构投资者买卖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取得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等政策进行了清理。
         根据上述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作为法人企业,在二级证券市场上减持限售股,俗称“大小非”,凡发生在2009年1月1日实行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后,属于应税行为,应缴纳营业税。 。
    2012-10-18 10: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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