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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规则中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如何确定的

2024-06-10 06:00:01赵***
证据规则中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如何确定的:《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重新计算规定是增加或者是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况之下,经过对方的同意,那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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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重新计算规定是增加或者是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况之下,经过对方的同意,那么是可以重新计算举证期限。同时如果是属于举证期限届满,没有提交相关证据的话,那么还是需要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来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重新计算规定是什么?2、民事一审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重新计算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重新计算规定是增加或者是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况之下,经过对方的同意,那么是可以重新计算举证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如果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在民事诉讼中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4、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提起反诉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民事一审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民事一审证据不足将会被驳回诉讼请求,或者是对于部分诉讼请求驳回。在一些特殊类型案件当中是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共同危险行为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为发明专利引起的侵权诉讼,还有就是威胁作业导致人损伤的侵权诉讼,这几种是举证责任倒置。当事人应当结合自己的诉求进行举证,向法院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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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10 0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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