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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向法定股东个人之间的借款单位向法定股东\个人之间的借款,没有

2007-07-31 11:34:19胡***
单位向法定股东\个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签定合同,是否按借款单据应该缴纳印花税单位向法定股东\个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签定合同,是否按借款单据应该缴纳印花税单位向法定股东个人之间的借款单位向法定股东\个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签定合同,是否按借款单据应该缴纳印花税单位向法定股东\个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签定合同,是否按借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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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 您咨询的问题是:企业向个人借款,没有签订协议,只有收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我们的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8。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1991-9-18国税发[1991]155号)第五条“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之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即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列举的方式,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未列举的一律不征税。
       因此,对于借款合同而言,只有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应当缴纳印花税,而既非银行又不是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企业向个人的借款,无论是否签订借款合同(或协议),或者出具其他凭据,均无须按“借款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
       。
    2007-07-31 12:41:15
  • 是的,只要是表明借款事实的都要以借款金额的十万分之五交印花税,没有合同是借据来算
    2007-07-31 1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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