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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2009-02-05 10:05:261***
出纳人员的职责是什么?: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单位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认真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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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单位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认真把关,对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和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标准的行为,坚决抵制,不予办理,并向领导汇报。 二、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控库存现金限额,不许挪用和坐支现金,不许白条抵库,不许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不许公款私存。
      严禁签发空头支票,严禁出租出借账户。 三、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办理各项现金、银行存款支付业务,现金当面点清,避免争执,银行存款及时转帐、托收、信汇,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银行存款收付讫戳记;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帐,记帐时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逐笔登记、日清月结。
       四、注意鉴别假钞,作废支票加盖“作废”戳记,与支票存根一起保存备查;空白支票要严控,确须填制应办相关审批手续并及时进行清理;根据会计开出的名单催促欠款经办人员办理结算手续。 五、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加强防患意识,严管现金、空白支票、空白发票、银行单据、存根、帐册及其他有效票证,严保保险柜机密,钥匙、印章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代管,严禁“三木”内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违规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六、按时办理代扣款项包括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水电费等的代扣代缴工作。 七、根据《会计法》的规定,遵守钱帐分离制度,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八、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文明服务,热忱待人,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九、因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者,应在财务处长和会计人员的监督下办理移交手续,才能离岗。 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2009-02-05 10:11:32
  • 差别怎么不大? 至少出纳除了编制收付款凭证,登录现金,银行日记帐之外,别的账目不能碰。而且我们会计可以查你们的出纳张,你们能查我们的往来账,成本费用帐吗?
    2009-02-05 18:23:02
  • 据我了解出纳工作的职责和会计的其实相差不大,我是干出纳的。 后面看到有个尚德机构的会计培训就考了本会计的从业资格证书出来,等有机会就换工作。
    2009-02-05 11:07:51
  •   出纳的职责和权限 -------------------------------------------------------------------------------- 一、什么是出纳 出纳人员,从广义上来说,既包括各单位会计部门设置的出纳人员,也包括各业务部门的各类收款员、工资发放员(专职或兼职)等。
      无论是专职的还是兼职的收款员、工资发放员,他们大都直接与现金、银行结算票据打交道,也要填制和审核一些原始凭证,他们必须保证自己经手的货币资金、票据的安全与完整,他们所从事的款项收付业务实际上是单位出纳人员的工作延伸。从狭义上来说,出纳人员仅指单位会计部门从事资金收付和核算工作的出纳人员。
       任何工作都有自身的特点和工作规律,出纳是会计工作的组成部分,具有一般会计工作的本质属性,但它又是一个专门的岗位,一项专门的技术,因此,具有自己专门的工作特点。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社会性出纳工作担负着一个单位货币资金的收付、存取活动,而这些活动是置身于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大环境之中的,是和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转相联系的。
      只要这个单位发生经济活动,就必然要求出纳员与之发生经济关系。如,出纳人员要了解国家有关财会政策法规并参加这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出纳人员要经常跑银行等。因此,出纳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2。专业性出纳工作作为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岗位,有着专门的操作技术和工作规则。
      凭证如何填,出纳账怎样记都很有学问,就连保险柜的使用与管理也是有讲究的。因此,要做好出纳工作,一方面要求经过一定的职业教育,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掌握其工作要领,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工具,做一个合格的出纳人员。 3。政策性出纳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其工作的每个环节都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财经法规进行。
      如,办理现金收付要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进行;办理银行结算业务要根据国家银行结算办法进行。《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都是把出纳工作并入会计工作中来,并对出纳工作提出具体规定和要求的。不掌握这些政策法规,就做不好出纳工作;不按这些政策法规办事,就违反了财经纪律。
       4。时效性出纳工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何时发放职工工资,何时核对银行对账单等等,都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一天都不能延误。因此,出纳员心里应有个时间表,及时办理各项工作,保证出纳工作质量。 二、出纳员的职责和权限 根据《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规,出纳员具有以下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也要及时核对,如有不符,立即通知银行调整。
       (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对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
       (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办理结算。 (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 (6)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根据《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规,出纳员具有以下权限: (1)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虚作假行为。
       《会计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中对会计人员如何维护财经纪律提出具体规定。《会计法》的这些规定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
      单位领导人应当自接到书面意见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接到报告的机关应当负责处理。
       (2)参与货币资金计划定额管理的权力。 (3)管好货币资金的权力。 。
    2009-02-05 1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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