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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怎样区分

2024-06-24 15:00:04于***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怎样区分:1.财产约定夫妻双方是否存在婚姻财产约定,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是首先要考虑的内容夫妻对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的约定,对双方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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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财产约定夫妻双方是否存在婚姻财产约定,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是首先要考虑的内容夫妻对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需要强调的是,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判定
    2.一般性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此外,在军婚离婚纠纷中,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亦属于军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对于的范围,《婚姻法》第17条作如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以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作出解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此外,“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3.举证不能在夫妻双方没有财产约定或约定不明,且直接依据《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无法直接判定时,则当事人应对自己的主张举证从法院的判决规则来说,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024-06-24 1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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