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买的东西不喜欢,“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怎么保证
2024-08-21 12:01:37回***
如果购买的东西不喜欢,“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怎么保证: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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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2024-08-21 1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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