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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什么时候才能用啊?我看到规定医疗保险交费25年以后才能享

2007-06-26 11:28:39c***
我看到规定医疗保险交费25年以后才能享受保险,那我现在如果有生病的情况下,给报销吗?我刚刚交了一年半的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什么时候才能用啊?我看到规定医疗保险交费25年以后才能享受保险,那我现在如果有生病的情况下,给报销吗?我刚刚交了一年半的医疗保险:你看到的规定医疗保险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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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看到的规定医疗保险交费25年以后才能享受保险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必须达到男满XX年、女满XX年(各地不同)。不足年限的需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当年医疗保险缴费率,一次性缴足至上述规定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可以享受住院报销的待遇,一般各地有一段等待期,长短不一,但一般不超过一年。从你参保已经一年半了,应该可以全额享受医保待遇。 根据2005年2月1日实行的《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规定: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退休(退职)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符合退休(职)条件办理退休(职)手续时,达不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除因单位欠缴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部分,补缴费用由单位和职工本人按规定比例共同负担外,其它原因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部分,由本人负担。
      因单位欠费原因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期间予以补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医疗费补报按青劳社[2003]16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其它原因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后不补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补报医疗费。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且办理退休(职)手续时未按规定补缴的,退休后不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职)后又要求办理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允许其补缴,并从办理完补缴费用后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前的个人医疗帐户金不予补记,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也与职工平均工资脱钩,由原规定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2000年确定为3。
      4万元)调整到4万元。大额医疗补助金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5元,同时将最高支付限额由原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
    2007-06-26 13:53:01
  • 1.新参保人员次月医保即可生效,也就是你可以看病报销啦! 2.但报销比例还是不同的,跟参保年头还有地区有关系. 3.25年的交费期是指终身享受的必要条件,而不是指必须交满25年才能报销. 其它的看上面两位的回答.
    2007-06-26 18:35:02
  • 应该是连续缴费半年以上才可以报销,连续缴费三年以上才能享受全额报销。5000以下报82%,5000——10000报85%,依次类推,就是说你花的医药费越多,报得比例越多。但是一年最多报销20万多一点。如果不足三年,那就不能按这个比例报销,就是半年以上到一年有一个报销比例,一年以上到两年有一个报销比例,两年以上到三年有一个报销比例,但具体的我记不清了。三年以上就按我上面说的那个比例报销了。我投了两年多了,我特意去劳动保障局问过,应该没错。但我在山东,不知道每个地方的是不是都一样。
    2007-06-26 13: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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