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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如何认定抢夺罪

2024-08-04 17:00:03郭***
抢夺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如何认定抢夺罪:1.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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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
    2.按照该解释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达到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267条第1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
    (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
    以上为抢夺罪从重处罚四大情形内容。
    抢夺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认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抢夺罪与抢劫罪都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月的,主体要件也基本相同,并且都带一个“抢”字。但两者也有较大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完全相同。抢夺罪为单一客体只侵犯公私财产。抢夺罪为复杂客体,侵犯的不仅是公私财产,而且是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并且法律上没有数额的限制;而抢夺罪则是乘人不备,公然从财物所有人手中抢走财物,并且法律要求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2024-08-04 17: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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