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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才应该是公司考核员工的标准?公司考核员工的标准应该是员工完成

2019-06-21 15:21:13朱***
公司考核员工的标准应该是员工完成工作的能力,而往往人事部门只记录公司考勤,这样的考核还有什么意义,公司该如何考核员工?什么才应该是公司考核员工的标准?公司考核员工的标准应该是员工完成工作的能力,而往往人事部门只记录公司考勤,这样的考核还有什么意义,公司该如何考核员工?:现在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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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很多的企业都在做绩效考核,很多企业却被绩效考核害了,考得团队人心涣散,作为人力资源和教育从业者,在我的理解考核员工只有两个方向:1.考核关键行为最常见的就是上下班打卡,作为人力资源最熟悉这一项,大家想象,光一个行为够吗?打卡等于员工为企业创造的绩效和利润吗?这时候人力资源部门可以和用人部门共同商议,通过那些关键行为考核员工,不要多,但是要的是关键,必不可少的行为。我们见到的道德模仿,劳模都是关键行为考核出来的。见义勇为的评比大家熟悉吗?也是关键行为。2.结果这个也是常见的考核标准,很多企业从工时制改为计件,就是想用结果去考核员工,这个标准的建立有些复杂,同时要注意到决定结果的影响,不能拍脑袋定,否则意义不大。整体看来只有这两个标准,大家认为呢?欢迎补充,有任何问题可以通过头条联系我,更多问题请关注我的头条号。
    2019-06-21 16:21:13
  • 公司性質,業務,服務對象範圍很廣,每個公司都會根據自己公司的實際運營特點來制定必要的管理辦法,這些管理辦法的制定,首先要看是個什麼業務的公司。並不是千篇一律的進行管理。生產型的,服務型的,管理型的,協助型的,創意型的,技術型的,科研型的,合作型的,大中小型的等等,不一而足。這些公司的管理都是不同的。總之,最根本的考核,是對人的能力和實際水平的考核。具體考核辦法,需要確定公司具體情況才能具體回答。
    2019-06-21 16:21:13
  • 工作质量是第一指标:技术水平及等级,工作效率,产品及服务满意度,制度的遵守,身体健康状态及工龄,社会道德。应该是每月得分和全年的平均考核。人为的民主评议模棱两可的模糊概念都是混淆是非。
    2019-06-21 16:21:13
  •   说一下我个人的看法,不一定对。我认为对员工的考核,主要应该分两大块。第一块是公共行为标准,分劳动纪律,道德要求,团结协作,服从指挥等几方面,通过职工守则和有关制度公布标准,做到简明易记,标准清楚,便于考察。这块考核,不分岗位,不分职务,不分身份 人人都要遵守,人人都接受考核,并承担考核后果。
      第二块是岗位职责。首先必须科学定岗定员,之后必须建立每个岗位的职责。其核心是岗位专责,即必须明确岗位工作内容,能够明确的,应明确规定工作的量,质,期(即工作数量,质量要求,完成期限)。除此,还要规定该岗位的应知应会内容,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工作程序,产品质量标准等必须掌握的应明确要求。
      岗位责任制还要明确替岗禁忌,就是该岗位临时缺员哪些岗位人员不能顶岗,如采购员绝对不能顶验收和保管岗,会计不能顶出纳岗,仓库保管不能顶替仓库门卫岗等等。如果岗位上需填写上岗日志,交接记录等工作,亦要明确规定。对一个员工来讲,我认为考核以上两大块就足够了。
      有一段时间国企搞经济责任制,把职工奖罚与单位经济指标挂钩联系,我觉得没有道理 ,员工做好本职工作就该领工资奖金,经营成果是管理层的事。还有些企业制定了一些罚则,对职工罚款,这是错误的,企业非行政执法单位,没有权力对员工罚款,如果对职工一些错误要惩罚,可以减发奖金方法进行。
      以上是个人看法,肯定不全面,加上写时匆匆,错误之处请指正。
    2019-06-21 16:21:13
  •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先要搞清楚什么是考核。考核是“考察”与“核准”的简称,考察是看员工做没做、做了什么,核准是看员工所说所做的是否真实有效。考核是一项过程性工作,其目的是为实施评价提供数据支持。所以,考核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就等同于对公司员工的评价标准。
      再说评价。评价就像是一面镜子,其价值是真实映射出员工的价值。在人力资源管理中,评价应该发挥导向作用、诊断作用、鉴别作用和激励作用。这四个作用,是用来判断评价是否科学、合理有效的PDCA再循环,可以用是否发挥上述四个作用,来检视、纠正和改进评价工作。
      然而,在很多公司的实际评价工作中,往往通过短时间的述职、测评后,就给出了评价结果,经常导致评价结论偏颇,造成不必要的误解或不满,这就说明没有发挥好评价的四个作用,一定有改进的空间。评价工作应该怎么组织?俗话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说的就是要长期的、系统的、辩证的看待和评价人。
      一是观其大略,看员工工作的大方向对不对,以鼓励为主,不能揪着一次微小的失误不放。二是关注细节,员工在处理一项具体工作时,工作本身可能并不起眼,但员工在细微工作中所表现出的素养,才应该是关注的重点。三是弱化形式,减少述职、答辩、测评等程序性工作,坚持结果导向,把关注点放到识别发现人才、激励员工绩效上来。
      那么究竟应该评价些什么内容?这就涉及到标题所说的标准问题。我们都知道,一个人是由精神状态、思想素质、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绩效、工作作风、团结协作、个人形象、家庭背景、成长环境等诸多复杂要素构成,要客观、真实、准确的对这么多要素进行综合评价,其实非常不容易,对从事HR的人本身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所以,在制订考核评价标准中必须突出重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看员工言行是否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规划计划的方向,看员工的体系性、系统性思维水平,评价其工作思路是否正确;二是看员工的学识、能力、作风是否满足本职岗位需要,看员工在多大程度上胜任本职岗位,评价其岗位胜任能力;三是看员工在取得创新性成果中发挥多大作用,评价员工的创新思维和发展潜力。
      公司可参考上述三个方面内容,制订员工的考核评价标准。坚持原创,加“关注”可给您长期提供帮助。
    2019-06-21 16: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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