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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理民法的总则中是怎么规定的

2024-08-05 11:00:54王***
指定代理民法的总则中是怎么规定的:一、指定代理,是指根据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通常适用于两种情况:(1)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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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指定代理,是指根据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通常适用于两种情况:
    (1)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又没有法定代理人的;
    (2)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
    二、依据法律在中国,有权指定代理人的,一是人民法院,二是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
    三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当事人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人民法院指定后,被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自行变更。


    2024-08-05 1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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