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何核查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

2016-05-04 14:15:49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何核查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何核查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用人单位 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进行核查。原劳动保障部公布的《社会 ?

最佳回答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用人单位 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进行核查。原劳动保障部公布的《社会 保险稽核办法》是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行为的具体规 定。根据该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施核查应当按照下列程 序进行: (1) 提前3日将进行核查的有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 备的资料等事项通知被核查对象,特殊情况下的核查也可以不事 先通知; (2) 应有两名以上核查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并向被核查对象说明身份; (3) 对核查情况应做笔录,笔录应当由核查人员和被核查单 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被核 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应注明拒签原因; (4) 对于经核查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被核查对象,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核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其核查结果; (5) 发现被核查对象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按规定参加社会保 险等方面,存在违反法规行为,要据实写出核查意见书,并在核 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核查对象。
      被核查对象应在限定时 间内予以改正。发现被核查对象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应当报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处罚。发现被核查对象拒绝 核查或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迟延缴纳社会保险 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应当及时报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 处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核查人员开展核查工作时,可 以要求被核查单位提供用人情况、工资收入情况、财务报表、会 计凭证等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对被核查对象的 参保情况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询问等。但 同时社会保险核查人员也应当履行保守被核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与被核查对象或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等义务。
      
    2016-05-04 18:15:49
  • 很赞哦! (187)